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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秋季广西南宁兴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结果公示

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| 2021-12-16 10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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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宁市兴宁区2021年下半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拟认定通过结果公示

  各位申报人员:

  根据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教师〔2021〕44号),我局组织了2021年下半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,通过网上申报、体格检查、网报现场确认等相关程序,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查,拟认定陈思羽等73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。现将本次拟认定通过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16日--12月22日,共5个工作日。

  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南宁市兴宁区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师德、认定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
  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:

  联系部门: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1306室

  受理电话:0771--3290742。

  附件:南宁市兴宁区2021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拟认定通过名单

 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

  2021年12月16日

  原文标题:南宁市兴宁区2021年下半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拟认定通过结果公示_通知公告_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

  文章来源: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(MD5:6d7c1e3c117d6ba70c1c595e53fb55e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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