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市宾阳县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)拟录用人选公示(三)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等有关规定,经过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,拟录用磨X等13名同志(详见附件)为公务员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)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反映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2023年6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,过期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3年6月13日—6月20日
邮寄材料送达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永武街235号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404室,邮政编码:530400
监督电话:0771-8220618、0771-5539133
附件:南宁市宾阳县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)拟录用人员名单(三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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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宾阳县委员会组织部
2023年6月13日
原文标题:南宁市宾阳县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)拟录用人选公示(三)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nndj.gov.cn/jeecmsv9/tzggsj/2034270.jhtml